第100課:羅馬書第4~7章
新約福音進修班教師用本, 2015年
導言
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。保羅接著描述稱義之人會蒙受的祝福,並教導洗禮象徵在罪上死了,而在基督裡活了。
教學建議
羅馬書第4~5章
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
將以下圖畫和句子呈現在白板上。
請學生想像他們在沙漠中快渴死了,附近的山丘頂上有一瓶水。
- • 下列哪個選項可以救你的命:(a)你相信水可以救你,(b)你努力去取得水並將水喝下,或是(c)水本身?(不要告訴學生他們的答覆是否正確。)
說明這個情境能幫助我們了解保羅在羅馬書第4~7章的教導,其中談到信心、行為和恩典與稱義的教義有何關聯。(提醒學生在羅馬書第1~3章曾提到保羅對於稱義的教導。)
- • 根據保羅在羅馬書第1~3章的教導,稱義是什麼意思?(罪得到寬恕而不受懲罰,並被宣告無罪或正義。)
提供羅馬書第4章的背景,說明有些在羅馬的猶太聖徒過分強調要靠自己的努力,並因摩西律法而稱義的重要性。
- • 今日人們對於稱義可能會有哪些類似的誤解?
- • 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,能代表我們能憑著自己的行為而得救這個觀念?(在選項B旁邊寫上(行為)。)
說明保羅試著導正他那時代所存在的這項錯誤觀念,他讓猶太人回想古代的教長亞伯拉罕,因為許多猶太人視他為稱義的典範。
請一位學生讀出約瑟·斯密譯本,羅馬書4:2-5,請全班跟著仔細聽,找出為何亞伯拉罕被判定為義:「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的律法稱義,就可誇耀自己;只是與神無關。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『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他為義。』因行為的律法稱義而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。唯有不尋求因行為的律法稱義,只信不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」
- • 哪一點不是亞伯拉罕被稱義的原因?(「行為的律法。」)
- • 根據羅馬書第1~3章所記載的保羅的教導,為何我們不能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?(保羅教導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〔羅馬書3:23〕。想要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,就必須完全不犯罪。)
說明就如羅馬書4:6-8所記載的,保羅引述大衛王的例子,進一步闡明我們無法單靠自己的行為稱義,也無法使自己成為無罪之人。
-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
-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- 經上說什麼呢?說: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-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-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-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-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-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-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-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-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-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-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哪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為了將羅馬書4:9-15作摘要,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這段話:
有人認為只有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才能因信心接受祝福,保羅為了說明這項觀念是錯誤的,便教導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之前就因信心而接受了祝福,他受割禮是作為信心的記號。亞伯拉罕與神立約並接受割禮之後,仍繼續保持忠信。因此,亞伯拉罕成為所有忠信者之父,無論是未受割禮的(外邦人)或已接受割禮的(猶太人)。
請學生讀出經文指南的約瑟·斯密譯本羅馬書4:16,並請全班跟著仔細看,找出我們如何稱義更完整的解釋。
- • 我們如何稱義?(學生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教義:我們是經由恩典,因信心和行為稱義。)
提醒學生恩典指的是因耶穌基督的贖罪使我們能獲得的祝福、慈悲、幫助和力量。
- • 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,能代表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?哪一個選項,能代表我們對祂的信心?(學生回答後,在選項C旁邊寫上「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」,並且在選項A旁邊寫上「信心」。)
- • 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沒有水,我們能因自己的信念和努力而得救嗎?(不能。)在這個情境中,水為何像是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?
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的迪特·鄔希鐸會長的話:
「救恩無法用服從當籌碼來兌換,救恩是神子用祂自己的血買來的〔見使徒行傳20:28〕。……
「恩典是神的一項恩賜,當我們渴望服從神的每一條誡命,就等於伸手去領受這項來自天父的神聖禮物」(「恩典的恩賜」,2015年5月,利阿賀拿,第109, 110頁)。
指出雖然白板上所描繪的這個情境,能幫助我們了解信心、行為和恩典如何促使我們稱義,但這張圖並沒有闡明能使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的一切方法。耶穌基督不僅提供了代表祂的恩典的救命之水——這恩典使我們得以稱義,滌淨我們的罪;祂也使我們能擁有獲得那水,或領受祂的恩典所需的信心和力量。不論在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和做善行之前、之後或是當下,都能因祂的恩典而蒙受祝福。
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·貝納長老的話:
「贖罪的力量使悔改成為可能……讓我們超越自身的有限能力,看出或成就一些事情,並成為更好的人」(「於是,他們將恐懼平息」,2015年5月,利阿賀拿,第47頁)。
- • 救主的恩典如何能幫助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並做良善的事?
- • 我們能做哪些事來表明我們對基督的信心,並經由祂的恩典而稱義?(悔改、服從誡命,並接受福音的各項教儀。)
將學生分為兩人或三人一組,請他們互相說明信心和正義的行為如何幫助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,使我們能因此而稱義?(要確定都學生了解,當我們對主耶穌基督和對祂拯救的大能有信心時,就會促使我們接受必要的教儀並服從神的誡命,使我們能經由救主的恩典而稱義。)
羅馬書第四章
-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-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-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
-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
-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
-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
-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-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
-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-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將羅馬書第5章作摘要,說明保羅教導平安會臨到所有藉著信心而領受基督恩典的人(見第1-2節)。他進一步說明,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,我們領受的恩典充分且有餘,能克服墜落的影響。
- 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
- 我們又藉著他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。
- 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
- 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
- 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。
-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
-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、或者有敢做的。
-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-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
-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-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。
-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- 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;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-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。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。
-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何況神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?
-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-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
- 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- 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-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-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
羅馬書第6~7章
保羅教導要如何脫離罪和獲得永生
問學生他們會怎麼回應以下的情境:
你的朋友終於打算去傳教,但最近卻做出一些與主的標準相違背的選擇。當你向朋友表達你對他的行為感到擔憂時,他卻說:「這沒什麼大不了。因為贖罪,所以我可以在傳教前隨時悔改。」
說明有些人故意違犯神的誡命,打算後來要去聖殿或傳教前才悔改。請學生在研讀羅馬書第6章時,找出為什麼這樣的態度代表嚴重誤解了恩典的教義。
- 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
- 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
-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
- 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
-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,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;
-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
-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
-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
-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- 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神活著。
- 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-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。請每一組一起讀出羅馬書6:1-6,11-12,並討論保羅的教導如何能導正他們朋友的想法。在給予充分時間後,問:
- • 對於救主的恩典會自動讓我們脫離罪這項錯誤的觀念,保羅是如何回覆的?
- • 你認為在「罪上死了」(第2節)以及「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」(第4節)是什麼意思?
- • 根據這幾節經文,浸沒的洗禮象徵什麼?(學生回答時,幫助他們指出以下這項教義:浸沒的洗禮象徵我們在罪上死了,並在靈性上獲得新生的樣式。)
說明我們受洗時就開始了新的靈性生活,包括接受罪的赦免和承諾要服從神的誡命。
為了讓學生準備好找出羅馬書第6章裡更多的原則,展示一些錢。
- • 誰支付雇員薪資?為什麼雇主不會支付薪資給別人的雇員?
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:13,找出人們可能順服和事奉的兩個「雇主」或主人。(你可能需要說明在這節經文中獻給的意思是獻出自己。)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。
將以下的圖表畫在白板上:
罪的工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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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工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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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|---|
-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-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-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
-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。
- 感謝神!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,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。
-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。
-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,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。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,以至於不法;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成聖。
-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,就不被義約束了。
-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當日有什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
-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。
-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
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:14-23。請一半的學生在第23節找出罪的「工價」或後果,請另一半學生找出神的工價。給予充分的時間後,邀請幾位學生到白板前面,將他們所找到的答案寫在圖表上。(學生應在「罪的工價」下方寫上死〔見第16,21,23節〕,在「神的工價」下方寫上義〔見第16節〕,成聖〔見第19,22節〕,永生〔見第22,23節〕。)說明罪的工價是死,指的是「與神和祂的影響力分離」,意思是「在屬於正義的事情方面死亡」(經文指南,「屬靈的死亡」,scriptures.lds.org)。
- • 關於順服於罪的後果,我們能從羅馬書6:16學到哪一項原則?(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,但是他們應指出以下這項原則:我們若屈服於罪,就會成為罪的奴僕。)
- • 屈服於罪如何使我們成為罪的奴僕?
請學生思考一些關於屈服於罪而導致喪失自由的例子。
回到「神的工價」下方所列出的項目。
- • 為義效力而不服事罪有哪些好處?
- • 我們從保羅的教導中學到哪項原則,知道要如何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?(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,但是他們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:我們若順從神,就能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。)
- • 我們能用哪些方式讓自己順從神?
- • 你曾因順從神,而在哪些方面體驗到脫離罪,得到自由?
見證讓自己順從神的重要性。請學生針對他們要如何更順從神,寫下一項目標。
將羅馬書第7章作摘要,說明保羅使用婚姻的比喻,教導教會成員脫離摩西律法,與基督連合。他也寫到關於「肉體」(第18節)或身體的慾望,與「我裏面的意思」(第22節)或靈性的交戰。
- 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
-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- 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- 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-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
-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(心靈:或作聖靈)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- 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- 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-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-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;
- 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
- 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-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-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- 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
-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- 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
-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- 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
-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
- 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-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歡神的律;
-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- 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- 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結束時,為今天上課所教導的真理作見證。
注釋及背景資料
羅馬書4:16。恩典
總會會長團迪特·鄔希鐸會長清楚說明了我們要如何領受救主的恩典:
「先知尼腓在幫助我們認識神的恩典這件事上有很大貢獻,他說:『我們辛勤地……勸我們的子女和弟兄相信基督並與神和諧;我們知道,在我們盡力而為後,才能藉著恩典得救』〔尼腓二書25:23〕。
「然而,我懷疑我們有時候是否誤解了『在我們盡力而為後』這句話。我們必須了解『之後』的意思不等於『因為』。
「我們得救並不是『因為』我們盡力而為,做了一切能做的事。我們當中有哪個人做了一切能做的事了?難道神要等到我們用盡力氣後,才施恩拯救我們,介入我們的生活嗎?……
「我確信尼腓知道救主的恩典會讓我們有能力克服罪〔見尼腓二書4:19-35;阿爾瑪書34:31〕。這就是為什麼尼腓要那麼辛勤地勸他的子女和弟兄『相信基督並與神和諧』〔尼腓二書25:23〕」(「恩典的恩賜」,2015年5月,利阿賀拿,第110頁)。
七十員布司·哈芬長老說明恩典如何幫助我們在靈性上成長:
「成長意謂著日漸增多的痛苦,也意謂著不斷地從錯誤中學習,不論是在過程當中,還是『在我們盡力而為後』〔尼腓二書25:23〕一切都是靠著救主的恩典才得以成就的」(「贖罪:用一切換取一切」,2004年5月,利阿賀拿,第97頁)。
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·潘會長教導:
「不知為何,我們以為基督的贖罪只限於在今生結束之時,我們會從墜落和靈性死亡中獲得救贖。其實不只如此,這力量無時無刻都存在,我們可以在每天的生活中汲取這力量」(參閱「大師的巧手」,2001年7月,利阿賀拿,第26頁)。
羅馬書5:6-8。恩典一詞不同的用法
羅馬書5:6-8談到恩典是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,與我們的行動無關。舉例來說,透過救主的恩典,全人類將無條件地獲得救贖,脫離墜落的影響。其他經文章節則形容恩典乃是我們從神那裡領受到的,是我們個人行為的結果。例如,我們的行動會使我們在恩典中成長,也會使我們從恩典中墜落(見約翰福音1:16;加拉太書5:4;彼得後書3:18;教約93:12–13,19–20)。此外,透過恩典我們會「在悔改的條件下」獲得罪的赦免(教約18:12)。然而,「那不運用信心來悔改的人,則暴露在公道所要求的全部律法下」(阿爾瑪書34:16)。
補充教學建議
羅馬書5:6-11,15,17,20-21。救主的恩典是充份的
在白板上畫一個坑,並邀請學生把它畫在自己的課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。說明就如羅馬書5:12-14所記載,保羅說明由於墜落的緣故,死亡進入了塵世(包括肉體和靈性的死亡)。
請學生指出由於亞當和夏娃的墜落,為世上帶來哪些不良的影響或困難,將他們的答案寫在白板上所畫的坑裡。(他們的答案可能包括肉體和靈性的死亡、痛苦、罪、苦難、憂傷和疾病。)請學生思考他們曾因為墜落或自己的錯誤和罪而經歷過哪些考驗,將這些考驗寫在課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所畫的坑裡。
- • 坑裡所列的這些考驗,如何影響我們對神的應許所懷抱的盼望?
請學生思考他們是否曾經懷疑自己有能力克服所面臨的考驗。
請幾位學生輪流讀出羅馬書5:6-11,15,17,20-21。請全班跟著仔細看,並鼓勵學生注意羅馬書第5章從頭到尾共出現幾次「更」這個字。
- • 保羅教導贖罪的恩典祝福與墜落的影響兩者之間有何關聯?(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,但是要確定他們指出以下這項真理:耶穌基督的贖罪所提供的恩典充分且有餘,能幫助我們克服墜落的影響。)
為了幫助學生更了解這項真理,不妨在白板上畫的坑加上一些東西,使其呈現出以下兩個圖形:
由於墜落的緣故,我們出生到世上時,就受制於墜落所造成的影響,我們會經歷白板上所列的其中許多挑戰(見圖A)。然而,根據羅馬書5:11,我們已獲得耶穌基督的贖罪。
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·司考德長老曾教導:
「〔天父〕準備了一個方法,也就是透過祂完全服從的愛子,即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,為我們贖罪和犧牲生命,讓我們能克服今生可能經歷的一切困難」(「把運用信心列為最優先的事」,2014年11月,利阿賀拿,第92頁)。
約瑟·斯密譯本的羅馬書4:16也清楚說明了,我們的信心和行為會幫助我們歸向基督,透過基督的恩典使我們稱義,並幫助我們克服罪和墜落的影響。(見圖B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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